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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群众呼声] 请城管局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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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新闻中心业主再次和大门口刨冰摊贩发生冲突。起因:业主要开车出去,门口卖刨冰的桌椅挡住了路,喊让下,摊主不让,坚称给城管交了管理费的,有权占用道路,后来被气不过的物管砸了桌子。请问城管局:1、新闻中心门口的刨冰摊摊是否是贵局允许摆的?如果是且收了管理费,为何不见人管理?当摊摊已经严重妨碍到车辆、行人出入了,贵局也无人管理,这种什么都不做,只管收钱的管理方式是否可行?2、如果没收管理费,那么这种占用公共资源、严重影响行人和车辆出入的摊摊是否合法合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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